本市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

19.01.2015  13:46

  近日,市环保、发改、经信、科技、交通、住建、市政、商务、财政、农村、质监、工商、城管、交管14个部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国家“大气十条”和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议要求:1.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国家“大气十条”和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措施落实情况两方面考核。2.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落实,2015年1月底前完成对区县年度考评,2月中旬前做好迎接国家考核自查工作。3.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区县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