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试点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30.12.2016  20:32

  本市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昨天下午正式启动。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缓解交通拥堵、治理路侧停车秩序和规范路侧停车收费,按照“停车入位、规范收费、人钱分离、违停受罚”的思路,市交通委会同各试点区政府和相关委办局,于2016年开始推行本市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电子收费全市统一清分管理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完成主体功能建设,已开始在石景山区鲁谷路和鲁谷西街两条道路率先上线试行电子收费。本次电子收费试点范围包括城六区和通州区的30多条试点路段。除石景山区以外,其他各区正在开展电子收费设备安装实施工作,按照“成熟一条、推出一条”的原则,将陆续上线试行电子收费。

  据介绍,北京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收费系统)采用视频桩或地磁两种车位检测设备,感应车辆进出、留存车辆图片,并将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市级平台,统一计算停车时间和费用,实现全市统一电子计时收费。停车费收缴至全市统一托管账户,通过清分结算系统及时清分至路侧停车经营企业,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对停车费清分情况进行监管。

  停车收费员“变身”管理员

  电子收费系统试运行后,已安装电子收费设备并调试成功的路段,路侧停车收费员转变为停车管理员,辅助停车人完成电子缴费事宜。管理员POS机集成了微信、支付宝、银联卡、一卡通、ETC五种电子支付功能供停车人选择。

  停车人可通过下载或更新“北京交通APP”,点选“路侧停车”使用微信、支付宝,无须停车管理员参与即可自助缴纳停车费;也可以通过现场管理员POS机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卡、一卡通、ETC五种电子支付方式之一缴纳停车费。停车人使用现金缴费的,由现场管理员通过个人银联卡刷卡代缴,也将纳入系统监管范围,统一上缴至全市统一账户。

  试运行阶段是推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的过渡期,期间,系统与人工两种计时计费方式、电子与现金两种收费方式并存,收费标准不变。

  停车人也可以通过注册用户,绑定常用车辆,进行快速订单检索,便捷缴费;对于非注册用户,可以在APP中输入车辆号牌检索订单,自行缴费。

  停车收费发票将一律电子化

  此外,试点路段从电子收费试点之日起,不再向停车人出具纸质发票,一律使用电子发票。停车人如果下载了“北京交通APP”,并且填写了个人信息和常用车辆信息,成为注册用户,在完成结算后,可在APP中“我的发票”功能中填写发票所需信息,自助开具发票;下载了“北京交通APP”,但未填写个人信息的非注册用户,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APP填写发票所需信息后申领本次发票;对于没有APP的停车人,可使用手机扫码工具扫描“收费通知单”下方二维码,在新打开的页面中填写发票所需信息后,申领电子发票。使用一卡通、ETC支付的,因一卡通和ETC在充值时已开具发票,停车缴费后不再重复开具电子发票。(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孟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