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季度本市规模以上非公经济收入增长2%

12.05.2015  18:47

  2015年1季度,全市规模以上非公经济[①]实现收入9079.9亿元,创造利润325.4亿元,吸纳从业人员323.8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和从业人员分别增长2%和2.1%,增速回落9.1个和1.1个百分点;利润下降0.4%。

  分行业看,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入增长较快,1季度分别实现收入349.3亿元和852.8亿元,增长38.8%和9.8%,高于非公经济平均水平36.8个和7.8个百分点。而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回落。1季度收入分别为154.3亿元、25.7亿元、3836.1亿元和29.6亿元,下降22.7%、8.2%、2.4%和0.8%。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实现收入4108亿元,同比增长2.8%;港澳台商经济1271亿元,同比增长4.5%;外商投资企业3700.9亿元,同比增长0.4%。

  分规模看,大型企业实现收入4602.8亿元,增长1.5%;中小微型企业实现收入4078.1亿元,同比增长0.2%。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且资产由我国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的“非公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以及主要经费来源于私人、港澳台资和外资的非企业法人单位。其中,私人、港澳台及外商控股是指由其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经济成分。规模以上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大中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以及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统计数据是以政府综合统计现有资源为主体,通过定期整合国民经济各行业规模以上调查单位的统计信息,获取统计资料。

  三、标准划分

  北京市非公经济划型标准是按照生产资料所有权性质,非公经济统计范畴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两方面界定。

  (1)生产资料完全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法人单位。即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登记注册类型”标识为“私营独资企业(171)”、“私营合伙企业(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4)”、“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30)”、“外资企业(330)”的法人单位全部纳入非公经济统计范畴。

  (2)生产资料具有“混合经济”特征的法人单位。即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登记注册类型”标识为“其他联营(14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股份有限公司(160)”、“其他(19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2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290)”、“中外合资经营(310)”、“中外合作经营(32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其他外商投资(390)”的单位则要根据机构类型分类处理。

  其中的企业法人单位,根据“控股情况”进行划分,将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和外商控股纳入非公经济范畴。

  非企业法人单位要依据注册经济类型界定。登记注册类型为“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2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290)”、“中外合资经营(310)”、“中外合作经营(32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其他外商投资(390)”的法人单位,视同为非公经济。

  (3)产业活动单位的经济性质与所属法人单位一致。

  (4)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非公经济范畴。

  四、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从业人员:指在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①]本文中的非公经济及全市经济均指规模(限额)以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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