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要求餐厅食堂“明厨亮灶”

24.03.2015  16:51

  本报讯(记者杨滨)今后,消费者去餐厅就餐时,可以通过透明玻璃窗、视频等亲眼关注食物“后厨”的制作过程。市食药监局昨天发布《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本市餐厅及单位食堂即日起须通过设立透明玻璃窗、视频显示等方法,将餐饮服务加工制作方式向消费者进行展示,全面接受消费者监督。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风平表示,食药监局鼓励本市有条件的餐饮企业运用现代科技、互联网技术,将本单位明厨亮灶情况进行展示,食药监局将对执行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在场所等级的打分方面,也就是硬件等级评分方面给予加分倾斜。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分两种展现形式,一是“透明厨房”,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意见》要求商家所设隔断矮墙,高度不得低于1.2米,可加装透明防尘设施,还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1个或多个透明参观窗口,以满足消费者观看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的要求;二是“视频厨房”,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和显示屏,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意见》要求就餐场所的显示屏应大于等于32英寸,应使用高清摄录设备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通过3个以上实时动态画面全面清晰展示。

  通过这两种方式,消费者可直观看到菜品的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同时,食物的加工烹饪间、专间、专用操作区域、清洗消毒间等也将公开展示。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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