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04.06.2015  00:57

  昨天,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主持召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通报了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

  按照计划,北京市国土局将新设不动产登记处,市、区两级也将整合土地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力争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由于北京市无草地和海域,不动产将涉及房屋、土地、林地等方面。此次北京规定,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但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调整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市编办名义印发通知予以明确。

  按照中央要求,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将来市民去办“房本”,不能再去区县房屋登记中心,而要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了。不过,房屋的管理职责仍然是市住建委承担。

  如果市民不愿意更换证件,那么在没有发生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原有的老证件照样可以使用。“和国家的政策一样,我们也会执行‘不变不换’的便民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市民和产权人换证。”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李海霞)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