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15.09.2017  18:0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9月15日24时起,每吨均提高95元;89号汽油由每升5.81元调整为5.88元,提高0.07元;92号汽油由每升6.20元调整为6.28元,提高0.08元;95号汽油由每升6.60元调整为6.68元,提高0.08元;0号柴油由每升5.83元调整为5.92元,提高0.09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最高批发价格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元/吨非配送制,元/吨元/吨元/升
89号汽油7520744278205.88
92号汽油7989790682896.28
95号汽油8458837187586.68
0号柴油6535646768355.92
-10号柴油6945687372456.27
-20号柴油7287721175876.57
-35号柴油7560748278606.81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