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新规住宅不得拆分炒卖

29.05.2018  15:33

  去年针对媒体曝光我市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个别住宅拆分炒卖现象,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叫停了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住宅房产拆分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权利拆分登记,坚决遏制炒房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对此类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进行分析并深入总结前期管控成效的基础上,5月28日,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从住宅平房改扩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和住宅(含平房)不动产登记管理进行规范,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即:新建住宅平房明确建筑面积、规划用途,不再明确间数;翻建住宅平房要“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原用途”;对住宅平房的扩建、改建、翻建审批,不再明确间数;严格执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相关规定,测绘成果不再注记间数;已按同一户号整体测绘、登簿确权的,其不动产登记单元不得拆分。

  同时,针对实际交易中的特殊情形,《通知》也明确了:住宅平房已登记间数,因继承(受遗赠)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除外。此前已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原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