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
原标题:本市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五年内落实延迟退休政策
昨天,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公布。“十三五”时期,“小步慢走”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将逐步落实,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医保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
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
依据本市规划,“十三五”时期,本市将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本市将统筹建立兼顾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今年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人力社保部的设想,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考虑“分步走”。首先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推迟几个月时间,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例如原本60岁退休的某职工,在政策实施后可能60岁零3个月退休;再过一年,“到点”职工则可能是60岁零6个月退休。其次,将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实施。
据介绍,现在法定退休年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制定的,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去年6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过16%。所以无论是从开发人力资源,还是保持养老、医疗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行,都需要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发达国家退休年龄基本上都是在60岁至65岁,甚至更高。
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将增长
规划预计,到2020年,本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对于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将探索综合评价标准,指定职业指导员实施精细化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同时鼓励他们到边远基层就业。本市还将研究建立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对就业影响较大地区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支持。
未来五年,本市将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医保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
未来五年,本市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将实现应保尽保。
医疗保险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完善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适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
本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加强对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参保、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政策研究。
未来五年本市还将健全财政投入制度,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适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职称评审调整外语计算机政策
未来五年,本市将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机制,使北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从目前的302万人增至350万人;高技能人才将增加两成,达110万人。本市将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
五年内,本市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层级设置,建立动态开放的职称评价专业目录,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等政策要求,创新完善高端领军人才、特殊特艺人才职称评价晋升机制。
本市还将探索采取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