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性侵案件占两成
昨天,时值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8周年之际,该院发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2009.6——2017.6)》。据调研,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其中暴力犯罪倾向较为严重。
截至2017年6月,未审庭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72件、二审案件173件,判处未成年罪犯234人;减刑假释案件1631件;民事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1737件,行政二审案件7件。
从案件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暴力犯罪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0.4%;犯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财产型犯罪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6.1%;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强迫卖淫罪等性侵犯罪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2.9%。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其中暴力犯罪倾向较为严重。
从犯罪年龄看,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5.0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占14.96%,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根据八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应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从未成年犯的性别来看,女性犯罪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10.3%。女性犯罪主要集中在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其中参与共同犯罪的占45.8%。女性犯罪问题,从社会稳定来说是一个危险信号,更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未成年女性一旦堕落成犯罪分子,必将会对家庭造成重大伤害,同时也对社会有很强的腐蚀性和弥散性。
从未成年犯的家庭背景来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未成年犯来自于父母离异、父或母一方过世、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父母双亡的家庭。在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中,来自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的家庭占50%以上。缺少来自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关键因素。
另外,八年来,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57.1%。(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宇)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