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失足未成年人 北京建多元化“观护”基地

18.08.2015  18:22

8月18日,北京门头沟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现场会在京举行,并向10多名观护员颁发了聘书。

  中新北京网8月18日电 (记者 曾鼐)“我过去真的做错了,今后绝不再冲动闹事了,一定遵纪守法”。17岁的小宇,曾酒后闯祸被起诉,经过6个月的监督考察,不久前,门头沟检察院向小宇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为更好关爱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近年来,北京一直在创新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工作。8月18日,北京门头沟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现场会在京举行。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专门对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规定,对于部分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院可以不立即起诉,而是监督考察未成年人履行一定义务,并给予观护帮教,最后根据未成年人的表现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特定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悔过机会,希望能帮助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里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说。经过多年试点工作,门头沟检察院先后在图书馆、军队等地,建立了多元化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基地。

  而在工作中,有一群“漂泊”的孩子吸引了杨淑雅和同事们的注意:年纪轻轻却远离家乡来京打工,没有家长、没有固定住处、更没有固定工作;这些“漂泊”的孩子一旦“失足”,因为无法解决食宿、不能提供就业出路,很难找到合适的观护帮教基地和措施挽救他们。

  经过深入调研,门头沟检察院联合区爱心经济组织益农缘生态农业合作社,今年5月正式成立了“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这里,专门为未成年人设置了宿舍、食堂和图书室,置办了生活用品、学习资料和劳动工具。

  养鸡、养虫子、蔬果套袋、做饭……合作社的生态养殖和果树种植,让孩子们通过劳动不仅掌握了新技能,也变得踏实懂事。

  17岁的小喜,在农业合作社养了1000只小鸡苗。“现在小鸡已经长大了,看着小鸡的成长,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成长。

  来自宁夏农村的小喜,2014年底来到北京打工,同乡带他敲诈工地勒索钱财,后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较轻,符合法定条件,门头沟检察院对小喜和两个同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三人在检察院建立的“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受观护考察。

  “我现在也有了梦想,回家之后要成立一个自己的合作社”,小喜对记者说。

  截至目前,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5家多元化“扬帆观护基地”,共观护帮教门头沟区、海淀区、丰台区涉罪未成年人47人;“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已经观护4名门头沟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非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