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与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9.2014  22:05
  8月29日,由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协办的“未成年人保护与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

  原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中央统战部正部级副部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名誉会长万绍芬,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本次会议旨在深入探讨如何抓住少年司法改革机遇,加强对少年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升华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推动少年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与此同时,总结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出符合法治精神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国家创新完善未成年人立法,为未成年人保护顶层设计和依法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韩大元在致辞中对主办方的信任和与会专家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基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他希望本次研讨会能为各方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大家通过百家争鸣,实现百花齐放,推动促进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

  路琦在致辞中表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国梦长远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她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仍不容乐观,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她提出五点建议:第一,应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理论和实践的有效互动。第二,应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第三,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司法一条龙工作体系,推动司法保护的无缝衔接。第四,应进一步建立“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的衔接机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形成合力。第五,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此外,也应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万绍芬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日益突出。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也十分关注,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现实意义。她强调应加强司法实务部门与理论界的交流研讨,为未成年人保护顶层设计和依法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少年司法改革的创新发展指明方向。媒体应以身作则,加强面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在报道有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风气。有关国家机关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高监护人的教养能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对于严重漠视、侵害儿童基本权利,无法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家长,国家应当限制、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同时承担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改善儿童福祉。

  交流会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广西大学、天津社科院、华东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齐聚一堂,结合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未成年人立法与媒体保护、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与儿童福利三大主题,就未成年人立法思路、少年法庭发展趋势、涉少民事诉讼程序、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未成年犯教育矫治、专业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新闻保护与媒体报道、亲职教育、儿童福利制度与福利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研讨会面向全国征集论文300余篇,并对其5篇优秀论文及作者进行了表彰。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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