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 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6]1564号

14.09.2016  11:09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传统佳节中秋节将至,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本市煤矿生产管理工作,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各项措施

  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认真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坚决实行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停产放假,切实按照我委《关于重新确定本市煤矿生产能力的通告》(京发改〔2016〕645号)重新确定的产能依法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突击生产行为。

  二、坚决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安排生产的煤矿,煤矿领导必须按照正常的计划轮流带班下井,对不能正常执行带班制度的煤矿,一律停产放假。

  三、加强井下现场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井下生产一线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盯岗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实行闭环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格执行停产复工相关规定

  安排停产检修的煤矿或工作面,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风机、水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复工前,你公司及各煤矿要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复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对井下各生产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做好火工品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存贮、运输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用、交”三对口,确保万无一失。

  六、广泛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

  “两节”期间,放假频次多、人员流动大,各煤矿要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报刊等形式向广大员工、尤其是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宣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坚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煤矿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协调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联系人:煤炭处 戴春明; 联系电话:66415588-0558)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