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届全运会期间 我校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08.09.2017  16:26

本网讯   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国家体育总局对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被评为“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面向师生常年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工作等部门在常规体育教学外,对推广普及的项目如广播体操、女生健美操、啦啦操等定点定时集中辅导,对俱乐部、单项锻炼队等进行有计划的长期辅导,对院系及学生的特殊需求进行针对性辅导,对群众体育运动给予多方面支持,在校园内形成了橄榄球运动为特色,多类型体育活动并相普及的生动局面。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我校持续多年坚持“体教结合”培育优秀橄榄球运动员、教练员,积极承办、服务国内赛事活动,持续推进橄榄球运动技战术研究和文化传播,为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受到多方面认可。

据了解,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四年表彰一次。在本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共表彰3259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465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