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全力做好APEC期间交通保障
2014年11月3日是北京市实行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第一天。每天3时至24时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措施,违反单双号限行,将受到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上午7时至9时的早高峰期间,市区主干道网平均流量4835辆/小时,同比下降14.3%;平均车速37.5公里/小时,同比上升18.6%;“122”报警服务台接拥堵报警6次,同比下降96%;从采集的道路交通运行数据看,二环路明显向好,平均车速44.5公里/小时,环比上升14.2%、同比上升36.3%。
按照市政府关于《APEC会议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要求,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70%。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同时规定:每天3时至24时,机动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期间,北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为确保APEC会议期间,全市交通秩序良好,交管部门对会议期间禁限车种全面加大查控力度,通过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入路面、非现场监控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全力推进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加大对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将依法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行为,将依法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在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遇有民警进行路检路查时,请服从民警的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