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统筹规划四方面工作服务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助力“十三五”规划
近年来,朝阳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落实“十三五”规划,依托检察职能和检察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契机,提前谋划部署四方面工作齐头并进,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职责,为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稳定社会环境。2014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42件7880人,提起公诉4685件5486人,收案数、人均办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积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先后办理了全市首批5件煽动民族仇恨罪案件,高质高效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 “秦火火”“立二拆四”案等网络犯罪、 “大屯飙车案”等。二是着力提高破坏经济秩序、金融秩序犯罪的办理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针对朝阳区首都经济重镇的区情和区域犯罪态势,重点开展了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并牵头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指南》等一系列该类案件办理规范,今年前三季度共审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3件174人、审查起诉43件163人,高质高效办理了涉案金额达50亿元的“成吉大易”案及“融典投资”案、“易胜百”案等26件涉案金额上亿、投资人上百的案件。三是强化反腐倡廉力度,深入查办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营造清正廉明政务环境。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犯罪,先后办理了孙河乡土储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窝案和高碑店乡新农合贪污、渎职串案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查办职务犯罪中体会到公平正义。2014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9件65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25件28人,局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四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环境。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专项立案监督常态机制,扩大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覆盖面,依托与朝阳分局经侦大队“一队一所”监督平台,强化对进入司法阶段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监督,并以朝阳院官方微信、微博为平台加强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2014年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5件,立案监督81件,纠正漏罪70件,追加起诉事实212件,向公安机关制发综合类检察建议37件。
二、立足检察工作,拓展检察职能,为文化创意产业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拓展检察工作触角,主动作为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主动谋划将检察业务工作与文化创意产业高地建设相结合,为辖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托检察联络室平台开展与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协作,为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园提供检察法律服务。先后在酒仙桥、潘家园、奥林匹克、CBD、亚运村五个联络室建立“一对一”法律服务工作机制,针对所在街道文化创意产业开展座谈、调研等活动,现已完成对CBD核心区工程建设专项调研和对798艺术区管委会相关法律问题的走访调研工作,并逐步在上述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文化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监管、法律纠纷解决等方面的专题知识培训,为全面实现服务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区域内文化创意企业的保护。针对辖区内国家文化产业创新试验区、中关村科技园朝阳园、国家广告创业园等高新科技行业聚集,切实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打击力度,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活力。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导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开展,并在相关业务部门成立“知识产权专案组”,由专人负责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与工商、税务、质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维护企业智力投入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获得合理回报,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荣誉称号。成立劳动争议案件专门办案组,开展科技创新企业劳动争议类案件专项检察监督,保障科技创新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公平、高效办理,已有2件案件提请上级院抗诉获支持,1件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集中办理了区地税系统受贿、渎职系列案件,现已立案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件,为区域内创新企业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服务首都产业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是积极宣传文化领域犯罪的危害,为相关执法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与主要媒体建立了信息通报工作机制,专题报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时报道批捕、起诉的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典型刑事案件和检察工作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做法,营造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行为的态势。同时,通过法制副校长、社区服务志愿队、释法说理小组等形式,主动深入到街道、学校、社区等场所,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保护意识。
三、规范各项涉外检察工作,保障首都机场国门和使馆区和谐稳定,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一是不断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妥善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针对本市外国人集中在朝阳区的区情,组建外国人犯罪专案组,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调研,制定了《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规范》等规范文件,通过建立翻译聘任制度、创制常见法律文书的外文译本等措施规范检察机关涉外案件的办理程序,通过专项学习培训、建立与公安机关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检察监督,强化涉外刑事案件的办案效果。2013年至今,朝阳院已依法提起公诉外国人犯罪案件107件119人,全部获得有罪判决。二是及时总结涉外案件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惩治,通过刑事检察工作净化在华外国人群体风气。及时总结外国人犯罪案件中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毒品犯罪、盗窃犯罪等常见外国人犯罪案件以及三里屯、望京等外国人犯罪多发地区的犯罪特点,撰写多篇调研文章和信息简报,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部署专项犯罪打击行动,现已开展了三里屯地区毒品犯罪专项打击,切实净化辖区内外国人群体的风气。三是强化对发生在首都国际机场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国门安全。高效办理发生在首都国际机场的刑事案件,年均该类案件办理百余件。为切实维护首都机场地区的安全,对妨害国边境犯罪和暴恐犯罪予以专项立案监督,2014年以来共办理首都机场地区妨害国边境犯罪和暴恐犯罪案件10余件。其中,去年朝阳院在办理冀中星爆炸案过程中注重媒体宣传,强化对相关犯罪人员的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了国门的和谐稳定。四是严厉打击使馆区寻衅滋事犯罪,切实维护敏感区域安全稳定。针对使馆区和第二使馆区均集中于朝阳院辖区的情况,强化对使馆区的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敏感地区街头扰序案件整治行动,确保使馆区的稳定和安全。2014年以来朝阳院对在使馆区以极端方式非正常上访的滋事扰序案件,依法起诉9件16人,有力打击了相关犯罪的气焰,维护了敏感区域安全稳定。五是完善相关涉外检务程序,规范外事活动。总结既往工作经验并在调研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使领馆会见工作流程》,明确对探视、会见过程中有关内容的审查,要求翻译人员制作探视、会见内容的中文材料提交办案组备查,规范使、领馆探视与监护人、近亲属会见。现已接待使馆会见60余次,无一出现问题事故。充分发挥区位特点,积极承接各项外事交往活动,近年来已先后接待法国、韩国、新加坡等多国检察访问团,以良好的风貌展现了我国新时代检察机关形象。
四、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优化促进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的能力。
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积极探索案件办理机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十三五”各项建设的能力。一是依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优化检察职权配置。紧扣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简政放权。严格按照方案选任检察官,及时出台16项配套制度,提高改革规范化、科学化程度。积极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构建包括检察长、检委会等对主任检察官的上下监督、专门部门及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平行监督、部门内部的自身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监督作用,建立“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外部监督委员会”制度,力求形成内外部监督合力,确保检察官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二是开展规范执法调研,促进司法规范化。深入剖析、全面梳理制约规范执法的制度性、机制性环节和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问题,从深层次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科学发展。如制定《公诉部门加强出庭工作的规定》,规范出庭行为,提高出庭质量。出台《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标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未成年人不起诉工作,今年以来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1人。三是出台《检察改革工作意见》,优化案件办理体制。确保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刑事案件速裁等21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稳步推进刑事速裁试点改革,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今年以来现已顺利办理速裁程序案件337件393人。四是积极探索检察管理模式,促进检察管理科学化。提出“提振精神、永争一流”的目标,促进干警间的精诚团结,制定《内部协同发展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实现全院整体协同发展。研究出台检察业务、综合管理和党建工作三大目标评价体系,以三大体系统揽全局工作,各体系设置目标制定、效果评估、调研整改和修正完善四个环节,形成完整流畅的系统。通过目标引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显著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