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探索“一二三四”模式强化检察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朝阳院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检察管理方法,以“永争一流”为核心,创新“一二三四”管理模式,发挥该模式的精神激励、目标引领和制度规范作用,激发干警创造力,提高部门生产力,凝聚全院向心力,各项检察工作均有了显著的提升,主要做法有:
一、一个追求坚定不移。院党组全面客观分析朝阳区检察院的区位优势、人员素质和历史成绩,提出了“永争一流”的检察工作目标追求。“永争一流”的提出是顺应时代趋势的明智抉择。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同时提出“实干兴邦”的实现路径,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履行好各项职责使命、实现“检察梦”,凭借的是坚定执着的远大理想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永争一流”的提出是适应检察改革的应然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司法体制改革是其中重要关键一环。面对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达成顺利完成和落实各项检察改革,必须拥有充足饱满的精气神,潜心攻坚克难。“永争一流”的提出是朝阳区检察院发展进程中的必然选择。朝阳区检察院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并注重结合区域特色进行创新突破,全院齐心协力创造了区域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朝阳区检察院院史是一部奋斗史和励志史,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动人心弦、催人奋进,“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慵懒散奢、消极懈怠只会葬送事业和前程,鼓足士气、再创辉煌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永争一流”的提出是符合每名干警切身利益的价值追求。在全院开展的“什么是一流”大讨论中,全体干警在“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团队、取得一流成果、塑造一流精神面貌”的“四个一流”方面达成颇为一致的结论,在开展思想状况分析问卷调查和各年龄段的座谈会上,干警们在集体和个人共同成长、利益一致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均表示个人的发展离不开坚强的集体做后盾。基于上述四点,朝阳区检察院结合名称和地理位置特色,用“日出东方、首映朝阳”的生动画面给朝阳区检察院工作注入巨大正能量,推动全院形成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积极氛围和提振精神、永争一流的共同愿景。2014年,朝阳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2项,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首都五一劳动奖章”等个人荣誉24项,市院党组作出开展向朝阳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市第四届技能比武中,朝阳区检察院共有18名参赛选手获得“业务标兵”称号,整体成绩位列全市各级院第一。全院干警得到进一步激励和鼓舞,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两种氛围凝聚力量。院党组针对队伍中人员相处和工作中部门配合方面出现的消极苗头和倾向,认真思考并采取一系列举措加以消除和纠正,营造全体人员精诚团结的氛围,凝聚各部门协同发展的力量,取得了成效。首先,打造全院检察人员精诚团结的氛围。一是开展研讨认清团结价值。在全院大会上就不团结的具体表现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帮助全面认清危害,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召开专题讨论会,每名党员围绕“不团结的危害、在工作中如何做好团结”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发言。二是反复强调筑牢团结意识。党组书记王向明检察长亲笔撰写《致各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封信》,推荐《求是》“谈团结问题”一文,并在年终总结会、工作部署会、中层任职集体谈话会、技能比武总结会等多种场合强调“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理念,并进行具体部署,将班子之间、中层干部之间以及全体干警的精诚团结在工作中落到实处。其次,形成各部门之间协同发展的氛围。经过调研出台内部协同发展制度,规定业务部门之间要通过建立信息通报、数据共享等加强协作配合,配合综合部门履行职能,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督促指导等职能。列出各部门协作任务清单,建立四级意见分歧协调解决机制,切实达到部门间充分协作、相互配合的目标。该制度对整合全员力量、增进协作配合、优化内部关系、减少内部消耗、发挥最大潜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形成了比奉献、讲帮助、重团结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共谋发展的最大力量。
三、三大体系统揽全局。2014年初,朝阳区检察院经过调研,着手以目标为引领,加强检察工作管理,确立了“综合管理部门以更好服务业务部门、抓好队建及检务保障为导向开展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业务部门以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案件质量为导向,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全面提升”的总体目标,建立起检察业务和综合管理两大目标评价体系。两大目标体系的建立保证了全院各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了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形成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经过一年的检验,朝阳区检察院检察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2014年朝阳区检察院业务考评成绩明显上升,综合管理考评居全市基层院第一,主要业务核心数据和重要辅助数据均位列全市前列,目标评价体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依法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累了工作经验,为了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近日,朝阳区检察院研讨并出台党建工作目标评价体系,树立“逢标必夺、创先争优”的目标,以“一条主线”、“两服务双结合”、“三进三化”和“四个建设”为主要内容,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首善标准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引领带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三大目标体系更加全面、稳固,成为做好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撑。
四、四个环节循环推进。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目标评价体系涵盖了全院各项工作,包含了循环往复的四个环节,有力地保证了检察工作目标的实现。第一环节是目标预设。各项检察工作参照考核项目认真预设工作目标,预设目标时做到“明确任务、分解到处、落实到组、责任到人”。从促进目标实现的角度,全面梳理、修正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为顺利达成目标提供有力保障。第二环节是效果评估。对工作目标的实现进度和程度,采取四种方式进行评估检查,即每月部门自查、季度分析会议、半年综合评估和全年工作考评。第三环节是调研整改。开展阶段性调研,围绕新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2014年执法规范化研究工作中,全面剖析和梳理制约规范执法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对于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第四环节是修正完善。每年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形势政策变化情况,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评价体系进行调整修订,更新相关内容和指标,切实发挥目标评价的积极作用。
经过2014年实践检验,朝阳区检察院各项工作业绩明显提升,优势得到巩固和加强,“一二三四”检察管理模式在解决自身问题和打造一流团队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朝阳区检察院将在推进检察改革、严格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等实践中,对包含三大目标评价体系在内的检察管理模式予以进一步检验、修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