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渔政查处一起违规海狮表演案

20.06.2016  14:52

  夏日炎炎,不少市民都想与海洋来次亲密接触,商家们也是费尽脑汁来吸引大众的眼球。2016年6月1日,朝阳区的一家综合性游乐场引进了2只海狮来招揽人气,吸引了不少市民到场参观,同时也引起了动物保护人士的担忧。

  2016年6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渔政监督管理站接到市民举报,称朝阳区一家综合性游乐场正在进行海狮表演,对海狮的生存场所表示担忧,希望执渔政法人员到场核实海狮的合法性手续。接到举报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单位从山西太原引进了一雄一雌两只海狮,为庆祝“六一”及暑期学生放假而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表演活动,因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经负责人批准,当日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在随后的调查中,该单位虽然出具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和《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其《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驯养繁殖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在北京期间未取得北京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属于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调查结束后经上级部门审批,本行政机关最终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壹仟元,并责令其停止驯养繁殖行为及表演。令其立即到北京市农业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海狮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所列皮毛海狮属物种,在国内按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此案件不仅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北京市农业部门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关注力度,也极大的增强了经营利用者对水生生物保护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