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节前促和解申请人领款90万

31.01.2019  19:01
  1月30日下午15时,农历腊月廿五,“小年”刚过,除夕未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22法庭,8捆人民币点齐扎好、叠成一摞,静待“主人”。

  “的确没想到,可以拿钱回家过年了。”法庭外等候区的座位上,曾就职于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韩女士语态平静,但难掩激动。身旁,同样等候的还有韩女士的13名前同事。

  1个小时前,韩女士“老东家”的两名股东,将80万元现金交给委托诉讼代理人,用于偿还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加上前期已经打入法院执行账户的10万余元,员工们此次拿到的报酬超过90万。

  韩女士等人与投资顾问公司曾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达成调解,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韩女士等人支付劳动报酬不等。因未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内付款,韩女士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早的强制执行申请是在2017年9月,后来陆陆续续来了一批。2018年1月,投资顾问公司更名为技术公司后,针对技术公司的执行申请也多了起来。

  到庭谈话时,这家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愿意还款,只是因为经营不善无法一次付清。公司给出了明确的分期给付方案。但在交付第一笔30万元后,还款再无下文。

  为尽快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法官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予以限制消费。此外,法官还对公司经营地进行了现场搜查,查封、扣押了公司的公章、财务账簿以及电脑主机,并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结合联网查控和现场搜查,这家公司暂时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简单的强制执行,员工的债权很难实现。如果审计状况不理想,公司还可能走向破产清算,员工的债权肯定会受到影响。

  通过谈话,法官发现公司股东仍有继续经营的意愿。在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以及破产清算的风险后,公司股东决定通过内部增资扩股的方式,为偿还欠款募集资金。

  经过法院多方协调,今年1月,公司与韩女士等17名员工达成了执行和解。

  因已有2名员工离京返家,为使他们尽快拿到血汗钱,现场发款78万余元后,法官通过朝阳法院自行开发的“智行协同调度平台”,与离京的员工进行了在线远程视频谈话,逐一核对了和解协议内容。谈话结束后,身在外地的员工通过上述平台电子签阅了笔录。

  两笔钱款共计12万多,会通过朝阳法院的‘案款管家’直接发到申请人的电子银行账户。申请人拿身份证可以到全国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取现或转账,不用再专门来法院一趟了。

  朝阳法院通过组建4个专门执行团队集中高效办理类型化案件,朝阳法院将劳动争议等大量涉民生执行案件送入“快车道”,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使涉民生案件执行周期得以缩短,执行质效显著提升。面对这件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专业化的执行团队充分利用股东增资这一突破口,以强制执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公司维持经营赢得转机。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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