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发布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

07.12.2017  02:31
  12月6日,朝阳法院发布了《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朝阳法院调研发现,近5年受理的涉老年人的民事案件中,合同纠纷有三成涉及房产,家事纠纷中的继承、分家析产、离婚等基本都涉及房产,而侵权纠纷中的所有权确认、返还原物、排除妨碍三类占比较高的案件,也基本涉及房产。房产的归属不明、处分不当,还极易诱发家庭矛盾,使老年人陷入亲情危机。

  此外,调研发现2016年以来老年人涉诉的民间借贷纠纷呈井喷式增长。2016年朝阳法院受理涉老年人的民间借贷纠纷4403件,是2015年的近6.7倍。同时,朝阳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比例高达44.6%,老年人参与民间借贷投资的热情和涉诉比例均高于其他年龄层次的群体。究其原因,一方面与P2P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有关,另一方面与老年人闲置资金较多,投资需求旺盛,替代性投资渠道有限有关。但是,老年人风险意识较为薄弱,经不住销售人员高息高回报的宣传和礼品、免费旅游等营销方式的诱惑,缺乏必要的理财知识,投资过程中权益易受损。

  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介绍,除了房产、投资方面的问题以外,家庭养老能力的下降、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待提升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两个突出问题。

  据统计,2012-2016年,朝阳法院审结的赡养纠纷中,赡养义务人即子女亦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呈上升趋势,2016年这一比例已经超过1/3。作为子女的赡养义务人也是老年人,自身生活、经济、生理、心理尚需扶助,难有充沛精力和充足财力很好的履行赡养义务。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平均寿命的延长,预期这一比例还将不断提高,老年人赡养老年人将成为普遍现象,未来家庭养老能力令人担忧。

  同时,作为居家养老有益补充的机构养老模式,也存在诸多问题。5年来,朝阳法院受理的涉养老机构的案件数量不多,仅有8件,但是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却较为突出。5起案件系因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看护期间发生伤害引发,其中3起养老机构被认定存在过失,判令承担赔偿责任。

  龙云斌副院长介绍,养老机构存在服务合同约定不明、机构安全管理待完善、看护能力待提高等问题。个别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合同中甚至对于护理等级、老年人的自理状况等直接决定养老服务范围和标准的内容都没有明确。案件审理中发现,个别养老机构存在中控主机、报警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水路系统没有水,未配齐消防器材,缺乏内部安全巡查制度等安全管理问题。另外,看护不到位、看护人擅自离岗等也是送养人集中反映的问题,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老年人骨折后,养老机构甚至没有发现,一天后送养人探望时才发现并送医。

  为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朝阳法院建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民政部门、公证机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涉及老年人的房产和大额资金处置业务时,尽量要求老年人本人到场,明确告知业务内容、法律后果,充分提示交易风险,确保在老年人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办理。

  针对居家养老能力下降、机构养老服务待提升的问题,法院建议加大对机构养老的管理和投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服务评估制度,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建设,同时针对老年人骨质疏松、机能衰退,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且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为降低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成本、推动机构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朝阳法院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和养老机构合力推动,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合理设计保险方案、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

  此外,朝阳法院还建议加大宣传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丰富理财常识,加大金融监管、净化投融资环境、开发适合老年人投资的金融理财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资渠道。针对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或面临家事纠纷的老年人,建议基层组织加强关注、司法行政部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针对老年人,法官还给出了投资理财、房产处置和维权方面的具体建议。关于投资理财,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李瑶瑶法官提示老年人,高收益必然意味着高风险,她建议老年人不要轻信口头宣传,警惕高息、高回报陷阱,认真考察经营资质、投资项目真实性,理性投资,另外应留好养老钱,合理控制投资比例,切忌将全部储蓄用于投资,同时杜绝将大量资金投资单一项目,保证投资渠道的丰富性以降低投资风险。蔡峰法官则建议老年人不要过早将财产赠与子女,以免影响家庭关系,他指出自己的财产自己控制是应对养老风险的最佳方式。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