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住建委首推“两项强制、一项鼓励”措施

31.07.2017  10:22

  为了加强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督促各参建单位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朝阳区住建委下发了《关于朝阳区建设工程全面实行“两项强制、一项鼓励”措施的通知》(朝建发〔2017〕67号),特制定“两项强制”措施,并鼓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实施“现场管理保证金”专用共管账户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

  一、“两项强制”措施

  (一)洞口防护

  施工现场顶板预留洞口长边大于300mm,小于1500mm的洞口,在洞口上方设置钢网片作为洞口盖板防护,在进行顶板钢筋绑扎作业时,将钢网片与结构顶板连接,与顶板结构同时浇筑。待洞口处安装其他设备时方可拆除。

  (二)夜间施工总包确认

  夜间施工现场进行任何作业(包括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垃圾清理等),分包单位(劳务、专业)必须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二、“一项鼓励”措施

  鼓励参建单位建立安全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强化施工现场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力度,朝阳区住建委鼓励施工现场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建立“现场管理保证金”共管账户。

  下一步,朝阳区住建委将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落实两项“强制措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