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与服务并重,北京海淀保护知识产权有高招!
近日,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发布仪式公布了10个被命名检察院的名单。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开红就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规范司法等方面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 邹开红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被命名为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开红做客正义网。邹检您好!
邹开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贵院的基本情况吧。
邹开红:好的。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北京市西北部的海淀区,毗邻美丽的昆玉河,紧临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面积426平方公里,是国内著名的科技区及著名的文教旅游区,又是中央、市属单位和部队总部机关聚集区,拥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文化、教育、旅游等各项资源。海淀区检察院地处高新企业云集的中关村核心地带,紧紧围绕海淀创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宏伟目标,按照“坚持从严治检、提升专业素养、全力推进改革、确保一流质效”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海淀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持人:如何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那么贵院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邹开红:我院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4·13”涉台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闵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切实维护了金融安全。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办理了全国最大的盗版高清电影网站“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对普遍存在的网络视频盗版侵权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该案被媒体广泛报道为“中国版权第一案”。
此外,我院办理的伍某窃取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侵犯商业秘密案等5个典型案例也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推进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形成从侦查、起诉、审判再到执行无缝衔接的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先后建立了考察帮教和社会观护基地12个,委托司法社工对832名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帮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21名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并实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项目“四叶草计划”, 通过提供救助金、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救助,目前已救助被害人1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
积极主动融入全市侦查一体化工作模式,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参与办理国家电力系统专案、国家能源局腐败窝案等多个重大专案,集中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参与办理国家垄断行业电力系统“8·28”专案等多个重大专案,查办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某贪污、受贿案入选2015年度“全国反贪精品案”。同时,积极落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猎狐”行动,成功抓捕或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5名。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对国企产权改革、行政执法等领域进行专项预防调研,形成预防调查报告并报区委区政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与区纪委联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先后举办全区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展览5次,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累计接待参观学习520批次14080人次。坚持“互联网+”思维,创新预防工作方式,自主开发行贿档案查询预约软件系统,建立行贿档案资料电子档案库,上线运行“海淀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网页。深化驻北部地区检察联络室工作,选派专人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举报线索受理和法制宣传,积极服务北部地区拆迁腾退、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为北部地区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主持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和科技的创新,海淀区又聚集了许多国际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产业密集,保护知产权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吧。
邹开红:是的。中关村是国家规划定位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海淀区作为其核心区所在地,拥有1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144家科研机构,是整个北京地区高新技术发展的龙头地带。技术产业密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对高发,保护工作也面临挑战。
2011年4月25日,贵院成立了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处,创新了工作机制,请您详细介绍下近几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年以来,我们坚持打击保护与服务保护两并重的工作宗旨,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和能力的共同提高,创新了包括检企联络、同步专业审查等多种新型工作机制,完善了两法衔接、引导侦查等多种刑事诉讼程序。
一是签订工作办法,构建两法衔接、案件线索抄备制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畅通日常联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业务交流;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文化委、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农村工作委员会以及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管委会等机关建立案件线索抄备制度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有效的两法衔接会商机制。
二是完善提前介入机制、配合专项行动,确保打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有效性和准确度。我院建立了“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过程,引导公安机关在新型案件侦查过程中及时调取、固定证据,五年来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类及危害食药安全类案件150余件,其中涉及大量网络新型案件。
三是探索知识产权领域检察办案同步专业审查机制,借助智库力量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依托海淀区高校学术研究的优势,聘请知识产权和专业技术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了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检察机关办理新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和技术咨询,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准确办理。
四是积极转化办案成果,发布取证指引和典型案。2016年4月,我院知产部立足多年办案实践,总结类案办案经验,组织干警撰写并发布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指引》,《指引》列明侵犯著作权等六大罪名的证明体系,提炼取证要点,为一线侦查人员明晰证据标准、找准取证方向提供切实的参考,为企业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是建立检企联络制度、设置专职检企联络员,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先后制定《检察联络员制度》和《企业联络员制度》,与百度、神州数码等100余家知名企业签署检企联络协议,与思科、联想等大型企业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联系,设置专职检企联络员,与多家互联网企业签署《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互联网企业食药安全共治协议》,一方面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创新形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六是建立检企共治制度,搭建互联网食药安全共治平台。为了形成有效预防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合力, 2016年3月11日,我院与北京人民调解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联合主办了互联网食药安全检企共治平台启动仪式,并签署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互联网企业食药安全共治协议》。通过该协议的签署,检企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检企联络、通过搭建互联网食药安全共治平台做好食药犯罪预防工作达成了共识。
七是建立与行业协会的互动沟通机制,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我院同互联网企业协会、外商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行业协会建立了良好互动的沟通机制,定期与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参加行业协会举办的研讨会。2015年我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保护知识产权的框架协议》,形成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大局的区域合力。
八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16年4月21日举办“护航创新 服务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办案的回顾与展望”检务公开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公安、法院、行政单位、辖区内腾讯、新浪、广联达、小米、百度、微软公司等20余家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媒体代表出席,分享五年来我院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方面的经验做法,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知识产权案件中特有的证明标准及办理思路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2016年10月,贵院举办了“北京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工作专题检务公开活动”,将代表们请上门听取工作。
邹开红:是的。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向人大代表介绍了全市、海淀区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情况,尤其介绍了司法改革以来的变化及工作成效、问题及规划,将原生态的检察工作情况,以汇报、播放影片等方式全面展示,与会的各领域代表纷纷提出宝贵意见,从深入理论研究、发布典型案例、引入专业外脑辅助、提高对专利犯罪的打击力度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检察机关谋划专业化工作拓宽了视野。
除了刚才介绍的那八点以外,我们还认真总结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经验,参与制定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办法》。2016年7月,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我院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与研究室共同起草《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办法》,从深刻认识意义、加强打击力度、加强法律监督、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社会大格局等六大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同时,建立“点、线、面”一体化宣传制度,着力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大预防体系。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制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对案件、制度、法律知识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有效的犯罪预防体系,同时,注重创新检察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活动公告,运用“H5”技术创作微信宣传作品,获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主持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勇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请问贵院在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上做了哪些工作?
邹开红:依法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将维护司法公正落到实处。与区相关单位合作建成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诉讼监督,办理的申某销售假药抗诉案获二审判决支持,该案系全市首例销售假药案因未依法适用禁止令而抗诉成功的案例。
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稳步推进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建设完成独立的看守所视频监控存储系统,实现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时、动态、全覆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权威。
2016年11月24日,我院在全国率先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与区公安分局会签相关衔接配合工作办法,推动侦查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作用。派驻中心检察室主要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应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在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公安人员最长有24小时搜集证据,并决定是否报请拘留。一经报请并批准,侦查人员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证据不足或无继续羁押必要,则只能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以往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起点取决于侦查机关何时移送审查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而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至被送押看守所这段“黄金侦查”的24小时,无法监督。现在检察室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平台,可以实现对全区所有刑事案件和部分治安案件的实时监督,不仅如此,对已形成的纸质证据材料也可以进行书面审查,补缺了这24小时的监督空白。
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派驻检察室履行综合性监督职能,以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通过接入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加快迈进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的步伐。同时,充分利用检察室这一枢纽平台,依托执法办案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区等专门化设置,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托执法办案中心集约化、一站式特征与派驻检察室监督前移的特点,搭建起公、检双方开展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试点工作的合作平台。
主持人: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公正的前提在于规范。请问贵院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
邹开红:我院以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为着力点,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完善司法实务规范,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办案实践中存在的某些罪名入罪门槛低、罪与非罪界限模糊、司法处理随意性大等问题,我院先后会同区公安、法院制定实施《办理寻衅滋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会议纪要》、《妨害公务案件办理标准》、《盗窃自行车类案件执法标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办理标准》等系列案件处理标准,明确证据采信和实体适用规则,有力确保了执法统一,提高打击处理的精确度。
细化办案流程,编制《公诉办案规范汇编》《诉讼监督指导手册》等实践操作指南,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逐一规范。加强类案研究,建立典型案例参阅制度和疑难案件研究制度,梳理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逐级向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送8个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报告并得到回复,为检察官办理新型疑难案件提供指导。
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结合办案经验撰写《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指引》,为侦查人员和权利公司了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提供参照,更高效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严格案件质量监控,全面监控案件办理过程。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一律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促使检察人员形成规范司法的行为自觉。实时把握业务运行态势,建立办案管理数据模型,选取质量、效率、效果等关键指标,对主要办案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实现对检察业务的动态分析研判,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梳理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制定《案件信息公开操作规定》、《对外法律文书审核责任制规定》等制度规范,努力做到“应当公开的文书百分之百公开,公开的文书百分之百无误”。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在审查逮捕、申诉案件办理、监所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项工作中引入公开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办案的公开公正。注重维护律师权利,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要求承办检察官在结案报告中必须全面反映对辩护意见的听取和审查情况,构建良性互动的控辩关系。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卷宗工作。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预审卷宗全部纳入电子扫描范围,在方便办案人员摘录卷宗、促进案件动态监督管理的同时,也为律师查阅卷宗提供了便利。建立量刑数据库,通过开展网上量刑比对、类案分析,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系统,使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开发反贪线索管理系统,将全部举报线索纳入系统规范管理,确保线索管理安全、高效。建立政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更加规范的检察机关政务事项流程管理,提高办公办事效能。
主持人: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根本所在。贵院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邹开红:我院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院党组书记讲授党课、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了群众观点、站正了群众立场、强化了宗旨意识。完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坚持把思想正向、先进辈出、业绩突出作为评价党建工作的标准,树立了一批身边的党员榜样。开展检察文化活动,通过构建楼宇多媒体平台宣传先进人物事迹、传播文明礼仪知识、强化廉政制度观念,学习教育载体更加丰富多样。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各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强化检务督察工作,通过完善考勤管理系统、动态督察,狠抓考勤、检容检貌、公车使用等日常管理,收效显著。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外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司法不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司法改革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编制检察官素质能力模型,为检察人员的评价选拔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供科学依据,该项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加强检察智库建设,成立覆盖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等领域的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27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为案件办理和业务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加强检学共建,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进行合作,共同开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培养,通过案件质量监控,督促问题整改,提高岗位技能,共有24人入选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专项检察业务人才库。
四是大力繁荣检察文化建设,强化主题文化建设,全面展开“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书香海检系列读书活动,举办道德讲堂、微电影创作赛,引导检察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典型文化建设,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先锋事迹报告会,开展“海检之星”评选,制作专题宣传片《敢担正义 可堪重托》,被中组部评为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4年被确定为海淀区廉政文化示范点。
五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分别就知识产权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评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接受市检察院巡视回访,检察长向市院党组述职述廉。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16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深化内部监督,形成以党组为核心、各级领导干部为主体、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格局。
主持人:曹建明检察长曾经强调“在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业务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检务保障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密不可分。”请问贵院如何开展检务保障工作的呢?
邹开红:检务保障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形成了科学、完备、高效的检务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严格依法、充分放权、有效沟通、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基本的办案组织形式,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主要办案部门和组织实行专业化分工。明晰内部各层级职责权限,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办案责任。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重组优化,推动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主要包括政务平台管理系统、行政用车管理系统、控申检务接待系统、反贪线索管理系统、刑检部门电子卷宗扫描系统、监所视频存储系统、预防部门行贿档案查询网上预约系统、媒资系统等。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各类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邹检接受我们的采访。本场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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