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在农机等七领域拓展服务范围
未来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在拓展农机服务范围等七领域发力,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由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23日正式公布,提出要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意见强调,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在七个关键服务领域发力:
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
支持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农资供应服务。
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
推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
推进农机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打造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和维修中心,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
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
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具有资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意见要求,要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信息来源:17-08-23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