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有户口才能转入西城中小学
西城区提高外区学生转入该区学校的门槛。上周末,西城区招生教育考试中心公布《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本市外区就读的学生,在西城有房有户口才能转入西城中小学。
近年来,全市各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不断增加,作为教育强区的西城区学位越发抢手。而随着按比例直升优质中学等一系列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举措的出台,很多家长都希望把孩子从外区和外省市转回西城,使得西城学位更加“一位难求”。为此,西城区收紧转学规定,以限制通过“户口挂靠”或“转学”变相择校的渠道。
按照规定,外省市学生转入西城的条件为: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本市外区转入西城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此外,西城区还要求,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2017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家长可到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进行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西城区教委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然后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此项工作将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贾晓燕)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