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售月饼食品安全状况抽检:1批次质量不合格

18.09.2021  02:41

  中新网北京新闻9月17日电 (记者 杜燕)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零市场、餐饮单位、小食杂店等生产经营的月饼产品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本次共监督抽检月饼产品228批次,其中合格22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相关标准及规定,北京对月饼产品重点检验食品添加剂(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残留量、铝的残留量、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等项目。

  经检验,本次共监督抽检月饼产品228批次,其中合格22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抽检发现,1批次标称御厨坊(唐山)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4日生产,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新奥天虹分公司经营,规格型号为80克/袋的老北京豆沙月饼(京式提浆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检测值为7.6 mg/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面对市场上风味各异的月饼,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月饼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尤其是网购时选择营业执照和许可信息等资料齐全的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在直播间购买产品需谨慎,可以保存直播过程中出示的进货渠道、授权证明、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等信息,以备出现纠纷时维权时使用。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前看仔细产品的标签标识,标签中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随着月饼口味和食材的创新,月饼的种类越来越丰富,选择自己喜欢口味的同时,还应该根据身体状况谨慎选择食用。(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