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万在京外企10月起须网上公示企业年报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北京的近3万户外商投资企业将和北京当地企业一起开始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无论内、外资企业,未如期公示年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
这是北京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宝和24日透露的。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北京市市场主体存量158.1万户,同比增长5.88%。其中,企业92.35万户、个体工商户65.1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312户。
张宝和指出,北京的外商投资企业目前有2.97万户、港澳个体工商户共计约1000户左右,它们将和北京其它企业、工商个体户一起,从10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参加2013年度年报公示。
他指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与此前实施的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的不同点在于,工商部门将不再对经营者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查,各经营者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负责,通过信息系统公示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张宝和称,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每年将抽查年度报告公示的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3%,北京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
他强调,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社会进行公示并受到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异常名录后,企业依条例履行公示义务后,向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申请后移出异常名录。
不过,张宝和表示,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后还是有“补救”机会的。比如,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公司依条例履行公示义务后,向相关工商部门申请,即可移出异常名录。(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