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
中新北京网11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 为适应人口跨区县流动和人户分离的新常态,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从2015年12月1日起,北京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即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到北京市任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介绍,该项措施打破了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区县办理的限制,是对1950年《婚姻法》实施以来,实行60多年的户籍地婚姻登记体制的重大突破,也是自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区民政局集中登记以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婚姻登记体制改革。他表示,近年来,北京市人口跨区流动不断增加,人户分离成为许多居民的生活新常态,北京市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适应了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呼声,实现了便民利民。同时,这也是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体现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和改革决心。
据介绍,自2015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开通全业务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服务,当事人可提前2至15个工作日预约,包括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含颁证服务)、离婚登记(含婚姻家庭辅导)、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等,均可在“北京民政信息网”进行网上预约。同时,当事人可在结婚登记预约程序中同时预约颁证服务;在离婚登记预约程序中同时预约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此外,北京市民政局开通“北京婚姻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号,当事人可通过微信端进行全业务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可通过微信端向当事人推送相关提示信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百姓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腿”;民政部门还可以对婚姻登记量进行实时监控,在婚姻登记高峰日,及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区县,避免人员高度聚集,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