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10月份安全质量和绿色施工管理视频会议

01.11.2018  11:46

  10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鑫副巡视员组织召开10月份安全质量和绿色施工管理视频会议,通报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火情事故情况、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和扬尘检查情况,总结本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传达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区住建部门主管领导、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扬尘治理部门负责人;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及江苏驻京建管处所管企业安全总监、主管副总、技术负责人及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扬尘治理、技术质量、机械设备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各集团二级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区属企业片组单位负责人;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及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各行业管理片组及河北驻京建管处负责人;部分工程监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作了深刻检查,介绍了事故基本情况、企业内部处理情况和事故善后处理情况等,并承诺日后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通报了10月份市级安全执法抽查及行政处罚总体情况,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因抢工期,赶进度而无视安全制度的野蛮、危险施工。要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二是各区住建委要对施工现场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暂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各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管控,及时排查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

  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印发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进行了宣贯,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质量创优工作,认真落实《手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落实手册要求,对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施工安全管理处一是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会议精神以及北京市贯彻会议精神,传达了市政府2018至2019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会议精神,对《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进行了宣贯;二是通报了10月24日空气污染天气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及对相关企业的处理情况、近期火情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三是反馈了10月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四是要求各单位在年底严防死守,采取高压态势防范事故发生,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派企业一把手到会议现场作深刻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鑫副巡视员强调四方面要求:一是深刻汲取冬季施工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清华附中“12.29”事故均在冬施期间发生,要牢记这些事故的共同原因,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认清当前本市建筑施工领域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范事故发生。二是突出抓好冬季施工期间关键工序和重点环节。要切实抓好冬期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对关键工序和环节的重点把控,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作用,紧密结合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受控。要严格按照《导则》和《指南》的要求,全面识别、评价、管控冬季施工阶段的各类风险源。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好建设施工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取得进展。四是严格落实冬施期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明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理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11月份和12月份,市、区两级住建主管部门将就冬施措施落实情况、37号令落实情况、《指南》《导则》落实情况和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我委也将对部分普通住宅项目开展“四不两直”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