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重点查办“十三五”民生领域贪腐案

13.03.2016  10:22

胡泽君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整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大力度“打虎拍蝇”;部署国际追逃专项行动;及时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频频放出“大招”。

  近日,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力度,集中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重要岗位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谈刑罚执行监督

  对“有权有钱人”刑罚变更加强监督

  新京报: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情况的工作报告,在刑罚执行监督领域,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何?

  胡泽君: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惩治预防犯罪的效果。从实践上来看,刑罚变更执行是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所以我们把其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对“减假暂”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突出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

  另外,检察机关也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注意及时监督纠正应当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者不及时交付执行,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等行为。

  新京报:如何防止花钱减刑情况发生?

  胡泽君:检察机关特别加强了对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对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

  新京报:2015年3月,中央印发了两个文件,严禁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这一年来,检察院系统发现的类似情况多吗?

  胡泽君:截至目前,根据对高检院有关内设机构和各省级检察院报送统计表的情况汇总,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两个规定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记录司法内部人员打探、过问案件27起,已对3名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谈国际追逃

  一年多抓获的人数是近十年总和

  新京报:2014年9月,最高检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目前进展如何?

  胡泽君:截至201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已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涉案金额人民币10多亿元。我们计算过,这一年多抓获的人数是近十年来的总和,一批潜逃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归案的。

  新京报:除了把人抓回来,大家也非常关心赃款追缴的情况。

  胡泽君:开展境外追赃工作有刑事追诉、民事诉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检察机关在境外追赃工作中,很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的合作机制,以及我国签订的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加强和推进有关打击腐败犯罪、追缴腐败犯罪资产和归还非法所得资产国际司法合作的实践。

  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支持被害人在境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利用资产所在国的法律制度追赃。比如在与新加坡合作遣返李华波的案件中,中国检方向新方提供了李华波涉嫌贪污犯罪的所有证据资料,并安排检察官赴新加坡法庭作证。最终新加坡法院认定李华波构成犯罪,判处15个月监禁,同时判决将追缴的18.2 万新元(约90余万元人民币)赃款返还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