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涨10.3%

12.02.2015  03:11

  中新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 杜燕)从今年4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人民币,下同)上调至1720元,增幅10.3%。

  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日公布的。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4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60元,达到1720元。

  同时,北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

  除涨工资,2015年,北京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月人均增加305元,达到335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将小幅上涨;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增幅9.9%。

  负责人表示,集中上调以上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预计将惠及314.2万人。

  北京市民政局同日公布上调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

  截至2014年末,北京市城乡低保共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8.76万为城市低保人、5.55万为农村低保人。(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