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戾,何时兴起?何时消弭?

10.03.2016  01:35
  26日晚9时30分许,宁静的夜空被枪鸣划破,马彩云法官倒下了。我们哀伤、悲痛,无数的悼文出现在朋友圈、微博以及各大媒体。作为一名法律人,既为马法官的离去夙夜难眠,也为整个社会的真情追思感到宽慰。但每每想到那两个疯狂的凶手,又不禁对今天社会上不断积攒的暴戾感到忧虑。

  2010年6月,湖南永州零陵区法院法官被歹徒以冲锋枪扫射,3死3伤;同年6月,广西梧州长洲区法院法官遭当事人泼硫酸,2人重伤;去年9月湖北十堰中院4名法官被当事人捅伤。加之刚刚离去的马法官以及太多在辱骂、威胁、殴打中沉默的法官,这一系列的事件让人窒息。正义在遭受暴戾的侵袭。

  孤立的看,一幕幕的悲惨画面似乎都存在着个案的偶然。正如那些阴暗的逻辑,“为啥只杀她不杀别人?”、“不枉法能杀她吗?”一个离婚案件,一个由家庭摩擦而导致的对簿公堂,乍一看来真的不至于出手杀人,似乎真的存在 “不公”、“内情”,倘若没有何以酿成惨剧?

  然而这些看似“有内情”的偶然必定有着某种必然。且不提法官群体遭受的惨剧,马加爵当年宿舍杀人仅仅因为宿舍琐事、药家鑫此前杀人只是看到车牌号被记、李梦楠哈医大杀医更只是误解了医生的治疗方案,甚至2008年杨佳袭杀6名警察时也只源于遭到合法盘问。这些案件的当事人都不是冤家对头,更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一念起”便挥刀杀人?为何到处都在弘扬和谐社会的声浪中这些恶性事件却无法消弭?为何当今社会上充满了暴戾?笔者粗浅分析,诱因无非几点:

  一是视生命如草芥,无信仰无敬畏。国人这个时代其实“什么都不信”。国学被斥为“无用”,西学被看作“谄媚”,佛、道的标签是“迷信”,政府动辄被认为贪官盈门,而那些动不动就烧香、看风水的富商大款大多也以极端功利的心态求神拜佛牟取富贵。实际看来,社会礼崩乐坏的程度极为严重,由此出现的不珍惜生命,残酷殴打、虐待同学、闯入医院、法院施暴、因口角暴起伤人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

  二是追寻正义曲折,不如自行了断。萝卜招聘、官商勾结、徇私枉法、物价飞涨,持续曝光的腐败以及对生活质量的相对不满不断的刺激着社会各阶层中的每一个公民。同时,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阵地也屡屡出现问题,赵作海案、念斌案、彭宇案、呼格案,一一个损害司法公信的案件和太多“沉默”、“维稳”的做法让老百姓不再相信法院。再者,由于多年 “谁闹给谁解决问题” 的思路,越来愈多的人抛弃了正常的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而采取了哭闹、胁迫、“自己上”的手段。在这种环境下,当事人们又岂能不产生暴戾倾向?

  三是价值追求扭曲,社会浮躁功利。“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铮铮傲骨在当代多被“在宝马里哭”所取代,而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也从“为国家做贡献”逐步发展成“享受生活”。价值追求的扭曲日渐严重,社会整体浮躁且功利,在一些人眼中,争夺权力、牟取不义之财、为蝇头小利大打出手是常理,“就算世界崩溃也不能伤我的一根小指”。而这些也为暴戾积蓄着力量。

  暴戾,是恐怖的、阴暗的、无法抑制的负能量质变产物,同时也在不断腐蚀着社会的根基。对马法官事件,有人说“这是一声让法律感到恐惧的枪声”,而我认为,让法律恐惧的不是枪声,而是这无形物质确又无处不在的暴戾之气。原因易找,对策难寻,这种暴戾的消弭化解非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能够完成,实应全社会应共担其责,慎思慎行。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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