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9月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指出,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从科技保障到科技支撑到进一步上升为科技引领,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智慧检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智慧检务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应用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
让我们来看看哪些“智慧检务”让人眼前一亮
2016年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预防职务犯罪网上3D数字警示教育基地上网运行,与实体警示教育基地相比,网上数字警示教育基地科技手段更高端、教育形式更丰富,综合运用了互联网技术、三维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多种科技手段,利用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资料,将实体的、有形展馆中可见、可触的展览内容全部搬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三维展馆,充分发挥实时交互特点,让参观者得到全新体验,它弥补了传统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单一的缺憾,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党员干部受教育。
为了应对电子检务工程、检察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大数据、大流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新期待,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及时建成了外网数据中心,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涉农资金监管系统等部署应用至这一数据中心。
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形成了线上线下全天候、一站式服务的新格局,参加招投标企业通过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可以随时随地在线办理查询业务。人民群众可以登录“阳光百姓工程”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查明当年的涉农资金总额、本乡本村涉农资金种类及数额。
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研发大数据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该平台借用机器人冷静、客观、全天候、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在案管前台摆放能够对话的“机器人”,可以辅助查询相关信息,因此又被称为“案管机器人”。
“案管机器人”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有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权利保障、绩效考核、分析决策、诉讼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7个模块。其功能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案管机器人”当秘书,办案程序出错自动预警。二是“案管机器人”当监理,全程监控办案留痕。三是“案管机器人”当统计员。四是“案管机器人”当分析师,智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据。
为推进智慧检务工作,我院公诉部积极开展“智慧公诉”建设,发挥电子卷宗数据化应用在刑事公诉中的积极作用,我院于2017年7月4日组织召开了“刑事公诉电子卷宗数据应用推进会”。会上,周晓燕副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指出“智慧公诉”就是把电子化大数据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与公诉业务深度融合,运用科技的力量最大限度为检察官发挥办案专业智慧服务。公诉部门的三名同志分别介绍了使用电子卷宗素材制作"可视化审查笔录",利用计算机软件摘录电子卷宗和多媒体示证的制作经验及心得体会。
我院公诉部以“智慧公诉”理念为主导,以充分发挥电子卷宗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的作用为目的,在本部门变革审查报告的撰写方式,制定承办人使用电子卷宗制作出庭多媒体示证的最低标准,并建立了“公诉部重刑案件电子库",提高了公诉审查效率以及出庭说服力,开阔了公诉调查研究的素材范围,积累了珍贵的公诉案例资源。
我院将在电子卷宗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智慧检务”工作,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智慧检务”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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