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石景山一公墓出纳只为"找茬"挪用公款177万元获刑

25.03.2015  10:48

            原标题:北京石景山一公墓出纳只为"找茬"挪用公款177万元获刑

  【原标题:挪用百万公款只为给人“添乱” 北京石景山福田公墓原出纳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刑】

  正义网(通讯员成于庆)利用自己的出纳身份,在6年里陆续将单位的177万余元钱款挪作私用,而这么做的理由竟是与主管会计不和,故意给人找麻烦、添乱,如此荒唐的行为最终让自己付出了代价。日前,经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福田公墓原出纳赵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4年4月,石景山区检察院收到举报信,称北京市福田公墓工作人员在进行财务对账的过程中发现单位公款亏空严重,怀疑有人动了手脚。该院反贪局立即对该线索展开初查。时任福田公墓出纳的赵某此时迫于压力,主动向单位承认了其私自将单位公款挪作私用的问题,并归还了全部钱款。

  赵某到案后供述,福田公墓财务室只设收款员、出纳和主管会计3个岗位,每个岗位各一人。客户选好墓穴后,会交部分定金给收款员,收款员做好相应登记后把钱交给出纳。按规定,出纳应将当日收取的现金存入银行的单位账户,并将记账联、汇总表、相关凭证(发票或收据等)一起交给主管会计。然而,从2007年开始,身为出纳的赵某多次在收了墓地定金后不存银行,而是自己拿回家中,收据第三联也不交给会计做账。

  说到挪用公款的原因,赵某表示,自己和前任主管会计不和,“这么做只是为了给对方找点麻烦添点乱”。赵某说自己起初只是尝试下,但单位一直没有发现,所以“每次心情不好就拿一笔钱”,以至于越拿越多。

  经查,赵某在6年时间内陆续挪用客户交给公墓的定金46笔,共计177.1万元。案发后,赵某在两天内将全部公款退还。

  鉴于赵某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所犯罪行,在被侦查机关立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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