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建议的公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渠道,是预防和化解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增强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保证。根据市委工作部署,我们将于近期组织《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起草工作,为使《意见》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意见》起草的建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有关内容的建议。
二、征集时间
2014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三、征集范围
建议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提出:
(一)对本市法律顾问制度功能定位、工作原则、基本模式和主要构成的建议;
(二)对本市法律顾问制度层级设置、重点领域和推进方式的建议;
(三)对本市法律顾问人员来源、结构编成、参与范围、工作方式、绩效管理和权益保障的建议;
(四)对本市法律顾问统筹管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协调机制的建议。
四、提交方式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对《意见》的建议。
五、结果应用及反馈
对征集到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根据不同情况结合《意见》起草加以落实,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801152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收,100053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