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20.09.2014  11:35

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连续两年组织拍摄了14部普法微电影,并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中播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14年,为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事业,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京市法宣办、北京市司法局特面向全社会举办普法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二、征集要求

1、剧本创作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以“感受身边的法律  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为主题,围绕百姓生活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重点宣传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禁毒防毒以及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剧本可从现实生活取材,进行改编、再创作,运用影像手段演绎一段法治故事的剧情类作品;也可以涉法案例、法律事件为创作素材,解读法律条文或宣传法律知识的纪实类作品。要富有创意,情节新颖、想法独特,并且具有明确的立意、清晰的正面导向,诠释法律法规准确,有较强的法制教育意义和艺术观赏性。

3、剧本在拍摄上要具有可操作性,长度6分钟以内,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为未参加过其他征集、评选活动,未出版、未投拍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奖的作品,主办方保留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主办方独家享有获奖剧本的摄制权及相应的邻接权,即有权对获奖剧本进行改编,摄制成微电影,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播放并发行,不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费用。获奖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编剧的署名权。

三、奖项设置

优秀剧本奖:6名,奖金各3000元。活动主办方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四、投稿方式

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格式为作者名字+作品标题,同时报送《法治微电影作者登记表》。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1、剧本征集活动信息,主办方将在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北京普法”微博、微信上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以上媒体。
2、剧本征集启事由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法治微电影作者登记表


 

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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