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完成 共348个山西38个最多

26.12.201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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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王莹)记者从文化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2年时间,文化部现已完成对全国地方戏曲剧种的普查工作,目前普查数据已全部入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要求,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在中宣部指导下,报经国家统计局备案同意,由文化部负责组织开展。

  据介绍,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截止2015年8月31日,全国有348个剧种,其中分布区域在2个省区市以上(含)的剧种48个,分布区域仅限1个省区市的剧种300个。各省(区、市)现有剧种数量为:北京8个、天津5个、河北36个、山西38个、内蒙古14个、辽宁6个、吉林8个、黑龙江5个、上海9个、江苏20个、浙江16个、安徽31个、福建23个、江西26个、山东28个、河南25个、湖北26个、湖南20个、广东16个、广西21个、海南3个、重庆6个、四川11个 、贵州10个、云南18个、西藏6个、陕西26个、甘肃13个、青海7个、宁夏7个、新疆6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

  全国参加本次普查的戏曲演出团体共有10278个,其中国办团体1524个、民营团体(含民间班社)8754个。348个剧种中,共241个剧种拥有国办团体,其中120个剧种仅有1个国办团体;共107个剧种无国办团体,仅有民营团体或民间班社,其中70个剧种仅有民间班社。

  发布会上,文化部艺术司巡视员、副司长明文军向记者介绍,本次普查以《中国戏曲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为基本参照,以中国艺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戏曲剧种认定标准》为剧种认定依据,以国家统计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1〕102号)为报表统计依据,制定了普查的剧种标准、分类标准、数据标准、图片标准、统计标准等,设计了普查数据表,获得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5〕365号),全套表格由《戏曲剧种数据表》《演出团体数据表》《人才情况数据表》等13个分表组成。在此基础上,编写填表说明,发布普查样本(福建省)。全国普查办开发建设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信息平台,用于普查基础数据的录入、报送、审核、管理、查询检索等。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全国普查基础数据复核工作已完成,所有数据正式入库。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平台共收入表格111406份、图片46555张。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普查共有17种剧种未收入《中国戏曲志》,但增补至本次普查名录之中。如曾经流行,后一度衰微,现重新恢复的剧种蛤蟆嗡;因地域及声腔音乐形态的差异,从原有剧种中分立而出,作为独立剧种的怀安软秧歌、弦子腔、沙东落子、扽腔等。与此同时,也有60个剧种曾收入《中国戏曲志》,但未收入本次普查名录。如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编纂《中国戏曲志》前便已消亡,却被收入戏曲志的剧种淮红戏、丁丁腔、天津曲艺剧、文明戏、南方歌剧、山东乱弹、朱春、清戏、昆弋、满族八角鼓戏、京腔等;无任何演出团体,无艺人或有个别艺人,且无传承、无演出活动的剧种小落子、碰板调、二呼噜、南词调、渔家乐、维吾尔剧、吉安戏等。

  由于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5年8月31日,从2015年8月31日到现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情况可能又发生了一些变化。对此,明文军指出,全国地方戏曲剧种的生存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今后,文化部还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通过普查,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情况,实现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地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