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1月1日起取消 2017年预计多出生10万宝宝
原标题:可生二孩育龄妇女增236万 晚婚晚育假今年取消 明年预计多出生10万宝宝
市卫生计生委1月7日公开回应“全面两孩”政策,明确本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只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实行登记不审批制。据测算,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北京可以生二孩的育龄妇女将增加236万,2017年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
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不退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表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放开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申请数达到6.2万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据测算,全面两孩放开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多出236万人。预计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20万左右增至30万。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对于新政对本市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的挑战,本市会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水平,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另外,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生育二孩实行登记不审批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京籍,并且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均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只要是生育两个以内子女,都不再进行审批,而是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可享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介绍,办理生育登记只需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本市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按照现行规定,生育登记后由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全程代办《生育服务证》。下一步,本市将探索生育登记对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此外,对于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本市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再生育的具体情形,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生子女手续还可补办
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同时,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市卫生计生委透露,虽然没有了晚育假,但会出台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具体办法将按照即将修改完成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现有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再生育的,收回证件并取消奖励,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费不用退还。
对于一些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孩子,却一直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现在还可申领证件享受奖励。一旦生育条例修订出台,独生子女证就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