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年春节发生火灾44998起 这些“小事”要注意

03.02.201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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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理由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春节期间是火灾多发时段。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该如何避免悲剧发生?

  □ 本报记者 陈磊

  春节一天天临近,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李平的忧虑却与日俱增。今年春节假期,李平要回老家,北京的家里无人居住,而个别邻居的消防安全意识却令人担忧。

  李平的担忧并非毫无来由。

  《法制日报》记者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的数据统计,过去3年春节假期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44998起,死亡136人。

  有消防业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他们在消防工作中发现,春节期间是火灾高发期,但部分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仍存在诸多“短板”。

   春节期间火灾隐患多

  这两天,李平所在小区的每个单元楼门口都贴出一张“春节安全提示”,提醒大家春节期间注意防火防盗。

  这是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张贴的,其中说,春节期间是大家最为放松的时间,放松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发生安全事故。比如防火,物业公司要求居民清理楼梯间杂物,“清理杂物畅通道,遇火方能快点跑”。

  但李平发现,邻居们对此视若无睹。

  李平所在的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她居住于其中一座18层高的塔楼。“基本每层楼的楼梯间都堆着杂物,有自行车,有旧家具,有碎玻璃,还有装修垃圾,有的楼层都没法过人了。”李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居民楼杂物,只是春节期间火灾隐患的“冰山一角”。

  在北京德馨英祥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看来,春节期间可谓火灾高发期。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王明从事消防工作十几年,曾担任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支队火查科科长,对春节期间火灾情况非常了解。

  “燃放烟花爆竹、家用电器使用不当、未及时关闭燃气等,都是春节期间火灾的诱因。”王明说。

  “燃放烟花爆竹是很多城乡居民过春节的首要选择,但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王明说,因此,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正规销售网点,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火源、热源、电源,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按正确的方法操作,在指定地点燃放,远离商场、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和易燃可燃物品。对于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小区物业设置燃放地点一定要距离建筑外墙30米以上,切不可在高层建筑30米内设置燃放地点。

  春节期间,家人团聚,也是用电的高峰期,不注意用电安全也易引发火灾。王明说,群众在使用ipad、手机、电暖器等电气设备时,要及时检查家中的电路,维修、更换老化电线,防止因线路老化、裸露、接头松动、私拉乱接等引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或过负荷引发火灾。

  “春节期间煎炸烹炒,是用火的高峰期,要及时检查燃气灶具、管道,防止燃气泄漏;如果出门走亲访友,家中长期无人时,离开之前一定要把天然气阀门关掉;使用燃气过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燃气灶及燃气管道上的阀门,煮粥时一定不要外出,外出一定要关火。”王明说。

   年年春节均有火灾事故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使用家用电器、煎炸烹炒用火等看似小事,但稍不注意就会引发火灾。这并非危言耸听——最近3年春节假期期间发生的火灾并不在少数。

  2015年除夕夜,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一名小孩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大火。

  事故发生在当天19时许,正是人们吃团圆年夜饭的时间,外面不断传来燃放烟花爆竹声,突然,南山区南头街道办南头城社区的一栋民宅浓烟滚滚,并很快冒出数米高的明火。

  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大约经过1小时,大火被彻底扑灭。

  “火是灭了,可年三十的喜庆气氛被搞没了,尤其是同栋楼和附近的人,大家不仅没有吃好团圆饭,而且还担惊受怕了一晚上,强烈谴责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一名邻居表示。

  据南头街道有关人员介绍,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火灾为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发生事故的民宅一共有6层,着火处在第5层,好在当时两层楼均没有人居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6年春节期间,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花园的一户居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火灾烧毁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各一辆,另外部分纸箱泡沫被烧。

  ……

  《法制日报》记者据公安部消防局数据计算,过去3年春节假期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44998起,死亡136人。

  2015年2月18日零时至24日12时的春节假期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5742起,死亡44人,受伤17人,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火灾事故。

  2016年2月7日零时至13日12时的春节假期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5640起,死亡53人,受伤2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略有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2017年1月27日零时至2月2日12时春节假期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3796起,死亡39人。

  今年春节的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腊八之后,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火灾。

  1月24日凌晨,江苏省句容市扑灭一起发生在酒店里的火灾,但由于被困在火灾现场的一家4口吸入浓烟及有害物质,最终造成两死两伤的惨剧。

  1月30日凌晨,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铜川村一座二层老式居民楼起火,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居民楼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全部被大火吞噬,屋顶全部坍塌。

  当天凌晨3时许,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一家电动汽车专卖店起火,经公安消防部门现场勘验,店内4人遇难。

   依法提升全民消防意识

  “火灾不但图财,还害人命,把火灾比喻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强盗,一点儿也不为过。”王明说,但仍有很多人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尤其在春节期间,部分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短板”更显突出。

  比如,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实践中,居民经常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一旦楼道起火,人们将无路可逃。

  王明曾记得,在一起死亡3人的火灾事故中,3位居民就是因此而丧生。

  该居民楼共6层,一层住户装修时,把沙发、床垫堆放在楼道里,影响了大家走路,有住户对此很不满,将杂物点燃,引发火灾。

  当时,6层住户有一家3口,发现火灾后立即从楼道里往外跑,结果被大火堵在了楼道里,因吸入烟气身亡。

  王明认为,消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仅有法律条文是不够的,作为城乡居民,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

  “贼偷三日不穷,火烧一把精光。”因此,王明建议,春节防火,一定要从每个人做起。除了在燃放烟花爆竹、使用家用电器及燃气时要多加注意,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更是存在消防隐患,更要注意消防安全。

  “春节期间,人们会经常外出聚会、出游、购物、逛庙会,也会频繁进出宾馆、饭店、商场、车站等场所,在进入上述场所时,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留意疏散通道位置,万一有突发情况,可以就近紧急逃离;上述场所也应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培训和值班备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王明说。

  另外,王明还特别提到,春节期间,中小学生放假在家,家长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也要告诉孩子不要玩火,否则稍有不慎便会造成火灾,要教会孩子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87号文),教育、广电、工青妇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义务。

  王明建议,为了依法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可以依据消防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保障消防法规定的组织消防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落到实处,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消防执法机关必须依法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险隐患,通过法律程序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防止养患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