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6〕1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5〕66号,简称《66号电》)、《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安办发〔2015〕69号,简称《69号文》)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66号电》、《69号文》的要求,以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房屋安全管理、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积极配合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消防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房屋、平房密集区、普通地下室等重点区域划定禁放区和可燃物清理等相关工作。
三、突出重点环节,保证春节两会期间房屋使用安全。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66号电》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正在实施的房屋安全检查,将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破损房、疑似危险房作为隐患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复查,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彻底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巩固普通地下室整治成效,坚决杜绝反弹。要巩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综合整治工作尤其是散租住人地下室清理工作的成果,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普通地下室居住人员减少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在用普通地下室尤其是散租普通地下室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再治理一批散租普通地下室,规范使用一批在用普通地下室。同时,要做好已清空散租普通地下室的监管,督促责任人及时清理室内杂物,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消除卫生防疫隐患。
五、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春节两会期间,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
附件:1.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
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安办发
〔2015〕69号)
2.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5〕66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联系人:王保青,联系电话:59958529)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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