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所有社区村庄立“公约”

17.09.2019  21:51

  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社区要普遍建立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今年年底前,本市居(村)民委员会将建设好六大下属委员会。在昨天举行的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会上,一系列与社区治理有关的好消息发布。

  应对社区重点问题达成共识

  记者获悉,目前本市《关于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在签发,明确要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首先要“务实管用”。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社区要普遍建立“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一般应包括规范日常行为、村庄(社区)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等。内容规划要体现京韵农味,保护文化遗址,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持续推进城市美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公约还应包括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内容,针对社区停车、垃圾分类、噪音扰民、养犬等重点问题形成共识,以德治社区。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公约应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并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指导意见建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内容应该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各村及社区可向居民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和补充。

  个人可自荐加入下属委员会

  依据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全市居(村)委会将统一设立人民调解、社会福利等六个下属委员会,详细工作指导规范已正式印发。

  今年年底前,各居(村)委会要把共建共治、治安和调解、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文体教育、物业管理等六个下属委员会建设好。不足500户的居民委员会和不足150户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各下属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主任由居(村)委会成员兼任,成员应具有自愿、无偿的意愿,可由城乡居民、居(村)民代表、楼门院长、村民小组长、社区工作者和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站、养老驿站、司法调解室等人员组成。自愿加入的成员,应具备较强政治思想素质、较高威信和群众基础,还要有一定议事、协调、组织活动的能力。有意加入六大委员会的个人,可向社区毛遂自荐。

  “规范”首次将物业管理委员会单独列出纳入。今后,物业管理委员会将负责沟通协调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城乡居民之间的关系;协商解决涉及物业服务的问题;组织老旧小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解决相关物业服务事项。协助街道(乡镇)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一口受理”政务服务

  据介绍,今年本市计划新建1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目前已完成80个,全市累计建成1660个。全年计划新创建200个“社区之家”,目前已创建130个,全市累计创建538个。

  本市将持续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和建设,将按照每1000户1至2人的标准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服务站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实行“一口受理”、预约办理,为行动不便的居民上门办理。社区服务站要拓展服务功能,除了代办政府公共服务,还要参与公益、便民等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协助居委会做好社区服务。各社区要重点规范和发展参与群众动员、矛盾调解处理等基层治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实现每个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

  据统计,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已全部设立“社区议事厅”,农村社区覆盖率达80%。下一步,要重点落实社区协商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2次议事活动。(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金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