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生明副检察长到昌平院调研侦查监督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苗生明副检察长到昌平院调研侦查监督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明确刑检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以审判为中心使刑检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就外部环境而言,较为薄弱的侦查基础与法院日益提高的定案标准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矛盾,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将该矛盾置于整个审前程序来把握,重点解决证据质量问题;从内部环境而言,当前刑检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刑事审判的高标准和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强化监督等新要求。当前面临的内外两大矛盾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托诉讼监督职能,强化侦查基础监督,促进侦查取证质量,同时顺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刑检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和群体化骨干人才队伍。
二是围绕证据质量问题,通过“三个加强”推动侦查质量提升。要加强合作。随着审判标准的提升,法院的定罪标准更严更细,这就要求从做强“大控方”的角度加强侦捕诉的合作,如通过联席协调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退补环节强化引导及共同取证等多种柔性监督途径,充分协调检警配合,保障案件顺利起诉。要加强制约。在做好柔性监督的同时,还要严格依照法定标准把好批捕关和起诉关,证据达不到法定标准的不予批捕起诉,在诉权范畴强化刚性监督。要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侦查取证质量的职能作用,聚焦符合监督内涵的重点环节,通过依法开展非法证据排除以及对违法性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等方式,提升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三是稳妥推进主任检察官责任制试点工作,在改革背景下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昌平院作为主任检察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各项监督成效初步体现,下一步要继续顺应改革形势,将侦查监督工作置于改革整体背景下开展,进一步理顺检警关系,正确处理好配合、制约和监督的“三个关系”,注重明确职责、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将实践中的问题具体化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在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实现侦查监督工作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