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连线四方调解案件  助力湖北企业渡难关

11.02.2020  01:40






感谢原告对我们的理解,也谢谢法院让我通过手机就能参与开庭,我方保证按约履行!”身在湖北宜昌的被告,从屏幕另一侧表达着感激之情。

2月6日上午,北京的窗外飘着飞雪,昌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二法庭内却充满了温情,杜春龙法官团队通过网络调解系统成功化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被告1湖北某设备公司与第三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第三方购买车辆并租赁给设备公司使用,公司分期支付租金。后因设备公司未按约履行,作为担保人的原告北京某融资担保公司先行垫付了近300万元融资款。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设备公司支付垫付款及违约金,其员工被告2黄某和被告3陈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排查近期开庭案件时,杜春龙法官发现该案中被告公司位于疫情严重地区,与其联系后得知,受疫情影响,公司早已停工,复工时间也遥遥无期,还款压力本就很大,现在更是增加了难度。

考虑到被告公司目前面临的特殊情况,法官积极与原告沟通,希望其可以做出让步,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原告表示愿意与被告协商解决。后法官指导双方掌握网络调解平台使用方法并敲定了调解时间。

上午10点,法官连线原告、被告,鉴于此前双方争议较大,杜春龙法官还邀请了专家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朱晓娟参与本次网络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还款金额、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每月支付垫付款27万余元,还款期限为1年。原告说道“特殊时期,我们也想给在湖北的被告鼓鼓劲儿,大家一起加油!”。用时半小时,案件成功调解。

疫情来袭,法院采用这种更加安全、快捷的方式开庭非常好,让当事人在家也能轻松参与诉讼!”朱老师在调解结束后点赞。

为有效应对疫情,昌平法院开启“云模式”,将诉讼活动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实现全网通办,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司法服务。2月3日至7日,昌平法院共审核网上立案材料129件,接听立案咨询电话71个,诉讼服务窗口指导当事人线上操作82次,各业务庭通过网络、微信等线上方式审理案件32件,线下方式审理案件15件。

昌平法院以科技赋能司法,进一步优化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各网络平台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和安全。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