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28.08.2015  11:58

2015年,围绕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精神,依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养老服务管理制度,昌平区民政局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有效的保障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惠民工程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普法宣传。将《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列入民政局“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条例》横幅、户外大屏幕播放《昌平报》载文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氛围。

二是加快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目前,我区共建设3个养老照料中心,小汤山镇养老照料中心已经进入运营阶段;南口镇、兴寿镇处于消防验收阶段,我局加强对南口镇养老照料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的督查,加大对兴寿镇养老照料中心的协调力度,进一步畅通兴寿镇政府与运营方的合作渠道,争取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尽快通过消防验收,早日实现正常运营。今年,针对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镇(街)挖掘潜力,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在城南、城北、回龙观、东小口等老年人口密集区选址。

三是做好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小汤山镇养老照料中心利用区域环境与自身条件的优势,优先开展2-3个功能服务项目,带动其他功能性服务的拓展,逐步完善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制度。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的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有9项涉及购买养老助残服务。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