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环保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15.01.2018  18:02

  1.削减审批事项。取消审批事项1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试行阳光审批。2.清理权责清单。分类汇总、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完成319项行政处罚职权核对梳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3.实行简政放权。取消所有行政许可收费和涉企环境监测服务费,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保验收监测、调查。4.强化管理服务。建立每周一次企业申报咨询培训会制度,利用昌平区中小企业公众服务平台宣传审批政策,加强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服务质量,力促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