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周四)12时至20时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

09.12.2015  22:25

  12月10日12时我市解除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将解除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等应急措施,转入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为避免交通管理措施变化给市民造成不便,方便市民出行,自10日12时至20时,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11日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恢复执行车辆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