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2月20日起禁行黄标车

12.12.2015  14:01

  11日,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黄标车的禁行范围继续扩大。近日发布的《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黄标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从12月20日起,黄标车将在全市范围内禁行。

  自2008年起,本市就对黄标车采取逐步扩大区域限行、经济补助激励、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等措施。为加快黄标车淘汰,北京已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率先基本解决黄标车污染问题。截至11月,本市还剩1000余辆黄标车在使用。

  为全面解决黄标车污染问题,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本市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自2015年12月20日起,黄标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对违规上路的黄标车,处100元罚款并扣3分。同时,黄标车已领取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今后不再给黄标车核发《道路运输证》,请车主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此外,全市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停止对黄标车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对报废解体营运黄标车严格监销监管。

  此外,在黄标车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的基础上,2011年以后本市高排放老旧车更新淘汰工作的重点已转移到“国一”、“国二”老旧汽油小客车及“国三”重型柴油车上,对淘汰使用6年以上老旧绿标车车主,政府以补助的方式,鼓励车主尽快淘汰更新老旧车,至今已鼓励淘汰约90万辆。政府为此每年平均投入财政资金约10亿元。目前,针对“国一”、“国二”老旧汽油小客车的限行措施,专家还在研究评估论证之中。经济鼓励政策实施至2016年底结束,请车主抓紧淘汰老旧车,及时享受政府补助政策。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