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1日起对货车采取新的交通管理措施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卢国强)记者17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从9月2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载货汽车采取新的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北京市交通、环保、交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按照通告规定,9月21日起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核定载质量8吨(含8吨)以上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
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零时至6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北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及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可以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北京交管部门将协调主要地图导航运营商,结合新的限行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导航提示,在全市高速公路和主要国市道设立货车掉头通道,对违反禁限规定及尾气超标车辆及时劝返,并将会同周边省市交管部门做好过境北京车辆绕行路线提示宣传,设置远端分流引导标识牌等。
同时,北京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货车进京主通道的26处综合检查站、办证处设立站区综合执法组,24小时对进京货车逐车检查;使用新型移动执法终端、电视监控系统、执法电子围栏等设备,对违反禁限规定的大货车实时采集、记录,进行非现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