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企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

09.04.2015  14:39

 

  记者8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便利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外汇局日前发布通知,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这意味着外企将全面告别“支付结汇制”,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

  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外汇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的管理主要实行支付结汇制,即只有使用支付时才能结汇,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机性资金兑换。但这一政策限制了企业运作结汇资金的自主权,特别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时期,企业面临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此次推出的意愿结汇则使企业可以 “先兑换,后支付”,外汇资本金流入后,可选择结汇或不结汇,也可自由选择何时结汇,不仅提高了资本金结汇的灵活性和便捷度,也扩大了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范围。

  据了解,外汇局于2014年在上海自贸区等17个国家级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域进行了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试点。从试点情况看,货币兑换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市场后,绝大多数企业能够从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出发理性兑汇,试点地区资本流入平稳,未出现资本金结汇大幅增长的情况。

  通知还明确:外企资本金及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便利外企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等等。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