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27日、28日继续选择考点组的通知

11.08.2016  19:40

为进一步方便2016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员应试,针对前期未选择考点组的应试人员,可于2016年7月27日、28日在未选满的考点组内继续进行考点组选择,具体安排如下:

1、未选择考点组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0时—7月28日24时,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sfks.bjsf.gov.cn),点击“考点组选择”通道,进入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及密码,点击“选择考点组”选项,进入选择页面。 

2、选择考点组依据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点组人数选满时即显示“已满”。考点组每人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能更改。逾期未选者,由系统随机分配。 

3、选择考点组后,由系统进行组内混编,确定具体考点及考场。 

4、9月9日至9月23日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sfks.bjs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显示具体考点(学校)、考场和准考证号。 

5、咨询电话:88177421(技术支持)  58575486  (工作时间)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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