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陈晓晨:日本旧官方出版物佐证南沙群岛主权归属

16.06.2016  22:12

笔者近日得到一本1939年的日本官方出版物,为最近被炒得火热的南海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史料佐证。这份史料的核心价值就是,它用照片形式证明,南沙群岛被日本侵占后,被划归当时日本占领的台湾高雄管辖,并且在岛上立碑。这样,在法理上,光复台湾就等同于收复南沙群岛。

这是一本1939年10月4日出版的《写真周报》第58号(即第58期)。纸张已经发黄、发脆,但保存基本完好,字迹和画面尚较为清晰。封面就是“新南群岛”,也就是我国的南沙群岛。

写真周报》是日本内阁情报部(后更名为情报局)发行的刊物,旨在以画报形式向日本国内汇总情报、宣传政策。实物显示,该画报于昭和十三年(1938年)2月12日创刊,由日本内阁情报编辑部编纂。也就是说,虽然形式上是画报,但代表了当时日本的官方意志,起到的是情报上传和政策下达的官方功能。

在这期画报上,封面故事就是关于日本侵占我南沙群岛的有关报道。报道是这样记录的:“新南群岛是点缀于北纬7度至12度,东经111度至117度的南支那海(作者注:当时日本对南中国海的称呼;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仍有相当多日本人称南海为“南支那海”)的一串岛屿,它们在今年三月三十日被编入台湾(作者注:当时为日本占领)高雄市的管辖之下。”

该报道还记录了这组报道的原委:“台湾总督府在将(新南)群岛编入高雄市下辖的同时,向群岛派出了调查团,进行了与经济开发有关的各种各样的考察活动。这里刊载的就是随调查团拍摄的部分照片。

由于是画报,因此照片是主要内容。其中,有一张照片尤其引人注目:在这张照片上,两个日本侵略者手持铁锨,立下了一块碑,上面写着:“高雄州高雄市新南群岛”。这张照片价值很大,因为它明确表明,南沙群岛1939年时已被日本侵占,并划归高雄管辖,而且日本人在岛上立了碑。

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并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国家,也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有中国历代的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等可以佐证。1935年1月,中国政府公布了《中国南海各岛屿中英文对照表》,第一次将南海诸岛划分为四个群岛,一直沿用到今天。不过,1939年,日本侵占了今天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将其分别改称为“平田群岛”和“新南群岛”。笔者提到的这份史料,就是从日本的角度,记载了这段历史。

长期以来,一直有人称南沙岛礁为“无主地”,其中一些人(很多是菲律宾人)认为是菲律宾人在上世纪50年代航海过程中“发现”了这些岛礁。一些人还认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没有明文说明南沙岛礁在战后的归属。这份史料帮助厘清了一个重要问题:南沙群岛被日本侵占后,明确归日占台湾的高雄管辖。因此,可以引申出这样的逻辑:《开罗宣言》明确表示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就等同于南沙群岛也归还中国。从这个意义上,《开罗宣言》与收回南沙群岛具有法理上的关联。

这还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即中国何时收回南沙岛礁的主权。一般认为,是1946年林遵(又名林尊之)将军率前进舰队航行并登陆太平、中业等岛,宣誓主权,标志着中国收回南沙群岛主权。而根据这份史料,从法理上说,1945年8月光复台湾,即意味着收回南沙群岛。

在行政管辖方面,也能印证这一点。1945年10月,国民政府在光复台湾后重新划设高雄行政辖区,基本沿用了日据时期的辖区划设,将“新南群岛”作为光复后的高雄的十个辖区之一,恢复了对南沙群岛的行政管辖。

当然,即使没有这份史料,也早已有很多史料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不过,这份史料还是给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和佐证。收回南沙群岛,并非人们一般认为的1946年,而应当是1945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并非如一些人说的那样对南沙群岛主权归属没有意义,而是有直接的法理关联。

今天,南海波涛的背后,日本因素影影绰绰。不过,70多年前的日本侵略者亲手拍的照片、亲手立的碑、亲手撰写的报告,恰恰佐证了中国对南沙群岛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恐怕是当时出这期《写真周报》的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作者陈晓晨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

(本文刊于6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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