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公权力阳光运行现“宁波现象”

19.03.2015  19:49

  本报记者谢台选万静

  宁波是浙江省的第二大城市,是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的“较大的市”,社科院法学所多年连续测评发现,宁波在公权力运行的阳光透明方面,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宁波现象”。在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宁波市政府连续多年排名名列前茅,2009年、2010年、2012年排名第一,2011年排名第六,2013年排名第三,2014年排名第二。

  注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宁波市一直强调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主动,大力协调。例如,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宁波市开通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所有申请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提交,各部门收到申请的情况,办公厅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既可以及时监督下级部门依法、按时、规范地作出答复,又可以发现各部门及县(市)区面临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督办。在社科院法学所开展的多次匿名申请验证中,宁波所有申请的答复都能够做到及时、规范。

  满足不同群体信息需求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宁波市采取多种方式丰富主动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目前,宁波市各部门、各县市区普遍建成了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现场查阅点、政务微博、APP等在内的多种公开渠道。传统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分类单一,无法适应各种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不同需求,为此,宁波市大力创新,很早就按照主题、机构和服务对象三种分类方法呈现公开在门户网站上的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信息。

  房屋阳光征收呈多赢格局 

  为推进阳光征收工作,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专门开发房屋征收信息监管系统和信息公开系统,通过在征收现场配备电子触摸屏的方法,对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示公告、调查结果、签约情况、经办人员、办理指南和举报电话等实行“九公开”,对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备案、公开实行“三上网”。在向被征收人公开方面,宁波市研发了征收现场电子触摸的身份证识别系统,使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3项内容,仅限于被征收人查看,既做到了规定信息的公开,又有效保护了被征收人的个人隐私。

  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 

  2011年开始,宁波市所有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到2014年,公开范围已扩大到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预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适用部门从2011年的35家扩大到目前的62家单位。目前,宁波市级和各县(市、区)全部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在公开时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